因工作需要,我中心拟对“办公用房修缮项目”的施工监理服务进行采购,现面向社会公开比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
一、项目编号
成卫健人才采-〔2026〕10号
二、项目名称
成都市卫生健康人才交流中心办公用房修缮项目施工监理采购
三、项目预算
本项目监理服务费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6万元(大写:贰万陆仟元整),供应商报价超出项目最高限价视为无效响应。
四、服务内容
为“成都市卫生健康人才交流中心办公用房修缮项目”(施工合同金额:84.98万元)提供全过程施工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保修阶段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合同及信息管理、安全文明施工控制,以及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监理工作,确保项目按期、高质、高效地完成,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五、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税和社保记录复印件)。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定代表人及项目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
(六)法定代表人及项目主要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5月11日以来的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截图需加盖公章,失信主体直接资格否决)。
(七)本项目特有的特定资格条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八)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六、监理服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缺陷责任期(24个月)结束之日止。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约60个日历天,与施工工期同步。
(二)监理人员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证书复印件),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在职承诺函及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2.总监理工程师自2023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个类似房屋建筑工程(含公共建筑修缮、装修)监理业绩(提供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证明材料中须体现其担任总监或总监代表)。
3.供应商须承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施工期间常驻现场(每周不少于5天),不得随意更换。
4.须根据工程进度至少配备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土建或安装专业),并提供相关人员的资格证书及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或含社保的在职承诺函)。
(三)监理工作内容:
1.审查施工单位的资质、质量保证体系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及应急救援预案。
3.检查施工单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
4.检查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5.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跟进核查施工单位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
6.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复核施工控制测量成果。
7.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
8.对进场的材料、设备进行检验,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确保符合设计文件、国家质量标准及环保要求。
9.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及时上报采购人;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隐患情节严重的,应按第11条约定签发工程暂停令。
10.定期召开监理例会,向采购人提交监理月报及阶段性总结报告。
11.按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规定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其中涉及工程整体暂停的,应事先征得采购人同意(紧急情况除外,但事后应及时报告)。
12.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
13.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事项。
14.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并交予采购人。
15.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16.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出具审核意见后报采购人审定。
17.监理工作结束后,须向采购人提交完整的、符合归档要求的监理档案资料(含纸质版及电子版)。
18.履行国家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的其他监理职责。
七、成交确定原则
响应文件经资格审查、实质性响应审查合格后,按照综合量化评分结果排序,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成交供应商(若综合得分相同,则以报价得分较高者优先;若报价得分也相同,则以监理大纲得分较高者优先)。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八、响应资料递交要求
(一)响应资料包含:
1.比选响应承诺书(附件1);
2.反商业贿赂廉洁承诺书(附件2);
3.报价单(附件3);
4.评分标准(附件4)要求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格文件、监理大纲、人员证书、自2023年1月1日以来的业绩合同等);以及“五、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六、监理服务要求”中要求提供的全部材料。所有资料需装订成册,正本1份、副本2份,每页加盖单位鲜章,统一密封包装,外包装标注项目名称、响应单位名称及“2026年6月18日14:00前严禁启封”字样。未按要求提交视为无效响应。
(二)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18日14:00时前(北京时间)。
(三)递交地点: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下街24号成都市卫生健康人才交流中心904室。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钟老师
联系电话:028-86633527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上方式联系。
附件:1.比选响应承诺书
2.反商业贿赂廉洁承诺书
3.报价单
4.评分标准
成都市卫生健康人才交流中心
2026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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