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存档人员: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1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授权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服务机构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19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经市人社局和市卫健委研究同意,原存放于我中心管理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将分批次移交成都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移交人员范围
此次移交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主要包括:
(一)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
(二)辞职辞退、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取消录(聘)用、被开除等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的未就业的原机关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军队文职人员的人事档案;
(三)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
(四) 自费出国(境)留学的高校毕业生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的人事档案;
(五)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
(六)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的人事档案;
(七)其他各类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
二、移交工作安排
本次档案移交工作将分批次有序推进,自2025年8月开始,预计于2027年底前基本完成。期间,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查询档案有关情况。
(一)成都市卫生健康人才交流中心档案查询服务:在工作时间内,可拨打我们的咨询电话(028-86610504)或在服务窗口进行面对面咨询( 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下街24号三楼服务窗口)。
(二)成都市人才服务中心档案查询:遵循“一网通办”的政策要求,将提供便捷的线上线下同步档案查询服务。可以登录四川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到档查询(https://dangan.scrc168.com/index.html)或者访问成都人才网获取线上咨询服务。此外,在工作时间内拨打咨询电话(12333),或到服务窗口进行面对面咨询(地址:清江中路20号产业园二楼3-5号窗口)。
三、其他有关事项
本次档案移交仅涉及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权限调整,不涉及党组织关系、户口等其他个人事项。如在档案移交过程中有任何问题或需要处理的档案遗留问题,可随时与我中心联系,我们将协助您解决。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成都市卫生健康人才交流中心
202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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